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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视频录像的管理办法
2016-08-23 14:56  

我院视频录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院各级各类教学、科研和重大活动等资料收集、展示,并为教学资源库的建设积累资料。为适应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,使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拍摄工作

1、课程建设项目拍摄

凡是我校的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、教改教研项目、实验室建设项目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重要教学活动(讲座、国际会议、教学研讨会、教学工作会、项目评审会等),均可申请拍摄教学视频录像。

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、教学活动负责人,需填写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录像拍摄与制作申请表》,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包括:拍摄内容、拍摄用途、拍摄时间、所需时间、拍摄地点、联系人等,如果需要刻录光盘,说明光盘拷贝数量等,由申请部门提供。凡获准拍摄的申请单,一式两份,送交现代技术教学中心作为预约拍摄的凭据。现代技术教学中心根据具体要求和活动情况,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拍摄。

2、学院教学专题片的拍摄

由学院或申请部门提前一周向教学院长提出申请,并与本中心具体协商制订出拍摄方案,解说词素材由申请部门提供。在拍摄期间申请部门必须协助组织和准备现场工作,并提供交通服务和必要的经费开支。

3、学校重大活动拍摄

学校重大活动拍摄是以学校重大活动资料的收集为主要目的,由学院下达任务,现代技术教学中心协助学院完成拍摄。学院有关部门填写好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录像拍摄与制作申请表》,提前一周时间(突发事件除外)通知到现代技术教学中心。如确有需要承接其他重要拍摄或出校拍摄,需报告现代技术教学中心主管领导后方能执行拍摄任务。紧迫任务时可先拍后补手续,但也需要提前通知,为拍摄录人员准备设备,留有时间。

4、其他比赛活动文体活动拍摄

由系部提出申请,按照要求填写好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录像拍摄与制作申请表》,并提前一周(突发事件除外)通知到现代技术教学中心。如因不提前通知,现代技术教学中心有权拒绝拍摄。请将活动的详细流程表随附件1 一并上交。

二、节目制作

1、摄录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摄录工作,在接到拍摄任务后,要做出具体拍摄方案,如有问题(器材、场地、交通、人手等)必须迅速向上级反映。要提前作好设备的准备工作(磁带、充电,照明,三角架,防雨设施等),谨防漏拍、误拍、空拍。拍摄中操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,注意保护设备。

2、每次完成拍摄任务后,摄录人员应该做好磁带素材内容的整理工作,并建立磁带帐目、编号及内容卡片,建立磁带内容文档资料数据库。

3、教学科研录像素材,分门别类地发布到教学资源平台上,以便共享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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